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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
品 名 :
感冒灵颗粒
通 用 名 :
感冒灵颗粒
规 格 :
10g*9袋
单 位 :
盒
生产产商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754
★剂型 :
颗粒剂
品牌名称 :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元
作用类别 :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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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野菊花、薄荷油、咖啡因、扑尔敏、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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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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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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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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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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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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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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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
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
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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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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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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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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