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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山益新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通 用 名: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规 格:
5mg*10片
单 位:
盒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71043
品牌名称:
产 地:
德国
★剂 型:
片剂
指导零售价:
元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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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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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淡黄色心型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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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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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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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2.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3.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4.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5.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6.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 7.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或多关节炎)。 8.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9.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10.肝脏:肝酶(ALAT,ASAT)升高,肝炎。 11.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如心跳加快)。个别病例观察到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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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7.有症状的低血压低患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严重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l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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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下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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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月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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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2.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 4.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如下药物,阿托品0.5mg~2.0mg静注,异丙喘宁缓慢静注适量;高血糖素1mg~5mg(或1mg~10mg)。 5.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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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推荐的合并用药:用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钙拮抗剂:对收缩力、房室传导和血压有负面影响。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钙拮抗剂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对收缩力和房室传导产生负面影响。静脉给药的患者使用β一受体阻滞剂治疗可导致显著的低血压和房室传导阻滞。 用于所有适应症的治疗:可乐定:可增加“反跳性高血压”的风险,还可显著降低心率和心脏传导。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B抑制剂除外):可以增加β一受体阻滞剂的降血压效应,同时也增加高血压危险的可能。 2.合并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钙拮抗剂如二氢吡啶类衍生物(如硝苯地平):增大低血压的风险。有潜在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合并使用β一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导致心力衰竭。用于所有适应症的治疗:一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丙吡胺、奎尼丁):可能延长心房传导时间,增强负性肌力效应。三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可能延长心房传导时间。拟副交感神经药物(包括四氢氨基吖啶):可能延长房室传导时间。 其它β一受体阻滞剂,包括滴眼剂,可以增强其作用。 与氯压定联用时,需在本品停用几天之后才能停用氯压定,否则可能会引起血压急剧升高。 本品与麦角胺类衍生物(如含有麦角胺的抗偏头痛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增加外周循环的阻力。 胰岛素和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增加降血糖效果。阻断β一肾上腺素受体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宜定期监测血糖水平。麻醉剂:减弱反射性心动过速,增加低血压的风险。在诱导和插管期间继续使用β一受体阻滞剂可以降低发生心律失常的危险性。患者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时,应该告知麻醉师。洋地黄毒甙:减慢心率,延长房室传导时间。 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减弱降血压作用。 麦角胺衍生物:加剧外周循环紊乱。拟交感神经药物:与比索洛尔合并用药时可以降低二者的作用。治疗过敏反应时需要增加肾上腺素的剂量。三环类抗抑郁药,巴比妥类,吩噻嗪和其它抗高血压药物:降血压作用增强。利福平:可能由于诱导肝药酶而轻度降低比索洛尔的半衰期,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甲氟喹:增大心动过缓的危险性。
-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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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最常见的药物过量反应为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哮喘,急性心功能不全和低血糖。目前仅有少数比索洛尔药物过量(最大2000mg)的报道,患者出现心动过缓和/或低血压,所有的病人均恢复。对单次高剂量比索洛尔敏感性的个体差异很大。通常发生的药物过量,应该及时停药并给予支持性的对症治疗。有限的资料表明比索洛尔很难被透析除去。基于预期的药理学作用和其它β一受体阻滞剂的经验,当临床需要时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法: 心动过缓:静注阿托品。如果效果不好,可以小心给予异丙肾上腺素或其它正性变时性药物。有些情况下,应通过静脉植入心脏起搏器。 低血压:应静注补充液体及应用血管升压药物,静注高血糖素有益。 房室传导阻滞(二度或三度):应细心监护患者,适当静脉滴注异丙肾上腺素或通过静脉植入心脏起搏器。 急性心力衰竭加剧:静注利尿剂、正性肌力药物及扩血管药物。 支气管痉挛:应用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如异丙肾上腺素,β2一拟交感神经药和/或氨茶碱。 低血糖:静注葡萄糖。
- 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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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的β1-肾上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β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β2一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β2-受体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β1-受体选择性作用。 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100mg阿替洛尔,100mg美托洛尔或160mg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 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 口服比索洛尔3~4小时后达到最大效应。由于半衰期为10~12小时,比索洛尔的效应可以持续24小时。比索洛尔通常在2周后达到最大抗高血压效应。 比索洛尔通过阻滞心脏β一受体而降低机体对交感肾上腺素能活性的反应,引起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降低,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对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有益。 急性服用比索洛尔降低心率和搏出量,从而降低心输出量和耗氧量。长期服用比索洛尔,可以降低开始服药时增强的外周阻力。另外,β-受体阻滞剂也可通过降低血浆肾素活性而降低血压。毒理学:动物急性毒性、短期毒性(4周)和长期毒性(长达12个月)研究表明,比索洛尔无特异的和不可逆的器官和组织损伤,即比索洛尔特定剂量下没有表现出毒性。没有发现细胞毒性、致突变活性和致癌性。 大鼠的生殖毒性研究表明,比索洛尔不影响大鼠的生殖能力和一般生殖行为。
- 药代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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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索洛尔从胃肠道几乎完全被吸收(>90%)。由于肝脏首过效应很小(<10%),故其表现出高达约90%的生物利用度。比索洛尔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30%,分布容积为3.5升/公斤,总清除率约为15升/小时。每天一次给药后血浆半衰期为10~12小时,在血浆中可维持24小时。 比索洛尔通过两条途径从体内排出。50%通过肝脏代谢为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然后从肾脏排出,剩余50%以原形药的形式从肾脏排出。由于药物从肾脏和肝脏清除的比例相同,轻中度肝、肾脏功能异常患者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对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伴有肝功能受损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尚无研究。 比索洛尔的动力学为线性,与年龄无关。与健康志愿者比较,慢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 III级)的血浆比索洛尔水平较高,半衰期延长。每天口服10mg后达稳态时的最大血浆浓度为64士21ng/ml,半衰期为17±5小时。
-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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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 老人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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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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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
- 药品本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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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096590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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