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依宁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先锋七)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规  格: 1.0g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526
品牌名称: 天心
    警示语:
    ★剂  型: 注射剂
    品  名: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先锋七)
    通 用 名: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作用类别:
    规  格: 1.0g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526
    品牌名称: 天心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性状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或微黄白色结晶性粉末。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噻肟钠,其化学名为(6R,7R)-3-[(乙酰氧基)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其分子式:C16H16N5NaO7S2分子量:477.45。
    ★适应症
    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脑膜炎、败血症、软组织的感染、耳鼻喉科感染、生殖道感染、骨科感染。可以作为脑膜炎,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的选用药物。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一般感染:一次1g,一日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
    中度感染:一次2g,一日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
    严重感染:一次2-4g,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g。
    淋病:1g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
    二、婴儿及幼儿:
    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
    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每次剂量均为25mg/kg。
    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g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1g,术后每6-8小时1g,至24小时内为止。
    四、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分钟时,头孢噻肟的维持量应减半;肌酐值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增加给药1次。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副作用发生率低,主要反应为皮疹和药物热,食欲不振,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等,偶有头痛、麻木和面部潮红者。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
    4.配制肌内注射液时,0.5g、1.0g或2.0g的头孢噻肟分别加入2ml、3ml或5ml灭菌注射用水。供静脉注射的溶液,加至少10~20ml灭菌注射用水于上述不同量的头孢噻肟内,于5~10分钟内徐缓注入。静脉滴注时,将静脉注射液再用适当溶剂稀释至100~500ml。肌内注射剂量超过2g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
    5.肾功能减退者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慎用;有胃肠道疾病或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7.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有确切适应证的患者。
    8.婴幼儿不能肌内注射。对青霉素类药过敏及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有协同作用;与阿米卡星合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协同作用。
    2.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
    3.大剂量头孢噻肟与强利尿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变化。
    4.头孢噻肟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液稀释,但不能与碳酸氢钠液混合。
    5.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降低,如两者合用需适当减低剂量。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注意本品对肝肾功能造成的影响。

    药理毒理
    本药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需氧菌和某些厌氧菌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阴性菌作用更强,对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
    儿童用药
    婴幼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根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有确切适应症的患者,权衡利弊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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