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释异搏定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规  格: 0.24g*1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AbbVieDeutschlandGmbH&Co.KG
批准文号: H20181180
品牌名称: 雅培
产  地: 德国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缓释异搏定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通 用 名: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规  格: 0.24g*10片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AbbVieDeutschlandGmbH&Co.KG
    批准文号: H20181180
    品牌名称: 雅培
    产  地: 德国
    ★剂  型: 片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含盐酸维拉帕米
    ★性状
    本品为长条形淡绿色薄膜衣片。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服用本品应调整给药剂量以达给药个体化,服药时不可咀嚼,应用足量水送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尽快服用。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日服用1~2片,分1~2次服用或遵医嘱。初始每日早晨服用1片,如疗效不足,晚上加服1/2~1片。根据治疗效果逐渐调整给药剂量。增加剂量应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进行。长期使用本品的日安全当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对本品反应增强的患者(老年人或身体瘦弱者)服用本品1片。   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不良反应
    代谢系统   不常见:糖耐量低减。   精神系统   常见:疲乏,神经过敏。   神经系统   常见:目眩或轻微头痛,感觉异常,神经病和颤抖。   极罕见:锥体外系综合征(帕金森氏综合征,舞蹈病,肌张力障碍综合征):停药后,症状消失。   心血管系统   常见:导致心衰或加重已存在的心衰。血压过度下降和/或直立性低血压,窦性心率过缓,Ⅰ度房室传阻滞,踝部水肿,面色潮红、皮肤发红和感觉发热。   不常见:心悸和心动过速,Ⅱ度和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极罕见:心脏窦性停搏。   呼吸系统   不常见:支气管痉挛。   耳与前庭系统   下常见:耳鸣。   胃肠道   很常见:恶心,腹胀或便秘。   不常见:呕吐。   极罕见:肠梗阻,齿龈增生(齿龈炎、出血):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肝脏   不常见:可逆性肝酶升高,可能是过敏性肝炎的一种表现。   皮肤及粘膜(过敏反应)   常见:过敏反应,如红斑,瘙痒,风疹,斑丘疹,肢端红痛症。   罕见:紫癜。   极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Stevens-Johnson综合征。日光性皮炎。   肌肉骨骼系统   罕见:关节痛,肌痛,肌无力。   极罕见:加重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或晚期杜兴肌营养不良。   乳房和生殖系统   不常见:勃起功能障碍。   罕见:长期用药的老年患者会发生男子女性型乳房的现象,停药会消失。   极罕见:泌乳素增高,有泌乳。   全身症状   常见:头痛。   注意:对于安装起搏器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其起搏和识别的域值会升高。
    ★禁忌
    1.已知对维拉帕米或本品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   2.心源性休克;   3.伴有并发症的急性心肌梗塞(心动过缓、低血压、左心衰);   4.严重的传导障碍(例如Ⅱ度和Ⅲ度窦房或房室传导阻滞);   5.病窦综合征;   6.充血性心衰;   7.房颤/房扑与Wolff-Parkinson-White综合征并发(增加了触发室性心动过速的可能性);   8.在使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除非在重症监护条件下)。
    ★贮藏
    25℃以下,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1.Ⅰ度房室传导阻滞;   2.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3.心动过缓(心率低于每分种50次);   4.严重的肝功能不全,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5.神经肌肉传导减弱的相关情况(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晚期杜兴肌营养不良);   6.伴随有QRS增宽(>0.12秒)的室性心动过速;   7.心肌梗塞伴发心绞痛患者在发生急性心肌梗塞7天内不应使用维拉帕米。   其它注意事项:   1.肥厚型心肌病:120名肥厚心肌病患者(大多数普萘洛尔无效或不耐受)接受维拉帕米治疗,剂量为720mg/日时,出现多种严重不良反应。3位患者死于肺水肿,8位出现肺水肿和/或严重的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发生率为11%,Ⅱ度房室阻滞发生率为4%,窦性停搏为2%,死亡率明显增高。减量后不良反应降低。   2.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患者: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Duchenne's肌营养不良患者神经肌肉传导并延长神经肌肉阻滞药维库溴铵的作用。神经肌肉传递减弱患者使用维拉帕米时应减量。   3.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密切观察PR间期的异常延长或其它药物过量症状。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4.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5.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的差异,服用盐酸维拉帕米可能会影响病人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严重时可能使患者在工作时发生危险。这种情况更易出现在治疗开始、增加剂量、从其它药物换药时或与酒精同服时,应特别注意。   6.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患者的血压。
    药物相互作用
    必须注意本品与以下药物的相互作用:   抗心率失常药;β受体阻滞剂;吸入性麻醉剂:会增强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重度房室传导阻滞、重度心率减慢、诱发心衰、增强降压作用)。   抗高血压药物;利尿剂;血管扩张剂:会增强抗高血压作用。   地高辛:本品能减少肾脏的排泄,因此能增加地高辛的血浆浓度(注意监测地高辛过量的症状,必要时减少强心甙的剂量,调整地高辛的血浆浓度使其达到适当的水平)。   奎尼丁:可能会促进血压降低,也可能导致肥大阻塞性心肌病的患者出现肺水肿,增加奎尼丁的血浆浓度。   卡马西平:会增强卡马西平的作用,增加其神经毒性。   锂制剂:减弱锂的药物作用,增加锂的神经毒性。   肌肉松弛剂:本品可能会增强这些药物的作用。   阿司匹林:会增加出血倾向。   丙吡胺:服用维拉帕米前48小时内或服用后24小时不得服用丙吡胺。   酰胺咪嗪:增加酰胺咪嗪的作用,增加其神经毒性。   神经肌肉阻滞剂:维拉帕米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剂的活性,联合用药时应减少维拉帕米和/或神经肌肉阻滞剂的剂量。   细胞毒药物: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长春碱酰胺、阿霉素、顺铂等可减少维拉帕米的吸收。   酒精:减缓酒精的降解,增加酒精的血浆浓度,从而增强酒精作用。   在使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除非在重症监护条件下)。   因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引起的相互作用:本品首先在肝脏由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来代谢,并抑制该酶。故应注意以下的相互作用:其他的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抑制剂象吡咯类抗真菌剂(如克霉唑和酮康唑),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和茚地那韦),大环内酯类制剂(如红霉素和克拉霉素)和西咪替丁:由于影响药物的代谢,会升高本品和/或以上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诱导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的药物如苯妥英,利福平,苯巴比妥和卡马西平:降低本品在血浆中的浓度,减弱其作用。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的作用底物象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和奎尼丁),CSE抑制剂(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和阿托伐他汀),咪达唑仑,环孢素,茶碱,哌唑嗪:会增加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   注意: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食物和饮料中含有柚汁,柚汁可能会增加血浆中维拉帕米的浓度。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症状:维拉帕米过量后出现的症状与服用的剂量、采取对应措施的时间以及患者的与年龄有关的心肌收缩能力有关。在严重的维拉帕米中毒的病例中可出现下列情况:意识障碍(意识模糊到昏迷)、严重低血压、缓慢性心律失常、快速性心律失常、高血糖症、低血钾症、代谢性酸中毒、低氧血症、心源性休克伴肺水肿,肝功不全和惊厥。偶有死亡的报道。   药物过量的治疗:维拉帕米过量的治疗主要在于清除药物和恢复心血管系统的稳定性。治疗措施的选择有赖于服药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中毒症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果是在使用大剂量缓释制剂后中毒,应当注意在服药48小时后药物在小肠内仍会释放和吸收。即使服药时间已超过12小时,如果胃肠道运动(肠鸣音)消失,也建议进行胃灌洗。如果怀疑缓释维拉帕米过量中毒,则需要采取多种排毒措施,如诱导呕吐、内镜引导下胃和小肠抽吸、小肠灌洗、泻药和灌肠治疗。由于维拉帕米不能通过透析清除,因此不建议血液透析治疗维拉帕米中毒。但可考虑血液滤过或血浆置换(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的高血浆蛋白结合率)。标准的重症监护复苏措施,例如胸外心脏按摩、机械通气、除颤和起搏器等。可能采用的特殊治疗措施还有去除心脏抑制作用、纠正低血压和心率过慢。心率过缓可以使用阿托品和/或β肾上腺能激动剂(异丙去甲肾上腺素、间羟喘息定)控制症状。在出现危及生命的心率过缓时,可以使用临时心脏起搏器治疗。钙剂是特异性的解毒剂,例如可以静脉推注10%的葡萄糖酸钙10-20ml(2.25-4.5mmol)进行治疗;如果治疗需要可以重复上述剂量或给予持续静脉点滴(例如5mmol/h)。心源性休克和动脉血管扩张可以导致低血压,可以使用多巴胺(最高可达25μg/kg体重/min)、多巴酚丁胺(最高可达1.5μg/kg体重/min)、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进行治疗。这些药物的剂量仅能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性进行调整。血浆中钙离子浓度必须保持在正常上限或稍高于正常上限。在治疗早期即应进行补液治疗(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用于对抗动脉的扩张。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维拉帕米阻滞钙离子通过心脏和血管肌肉细胞膜进入细胞内。它通过介入心肌细胞内能量消耗的代谢过程直接减少心肌对氧的需求,同时间接降低后负荷。维拉帕米对冠状动脉血管平滑肌组织的钙离子阻滞作用,能增加心肌的灌注,即使是在狭窄后组织内也有发挥作用,同时还能缓解冠状动脉的痉挛。维拉帕米的抗高血压作用的机理是降低周围血管阻力,同时又不会导致反跳性心率增加,一般不影响正常血压。维拉帕米具有较好的抗心律失常作用,特别是对于室上性心律失常。它可以延缓房室结的传导。根据心律失常的种类不同,维拉帕米的治疗效果可以是恢复窦性心律和/或使心室率达到正常水平。维拉帕米对正常心率没有影响或仅引起心率轻度下降。   毒性研究:急性毒性反应:平均急性毒性反应(LD50毫克/公斤体重):   Ld50(半数致死量)的常规意义是导致半数动物死亡的药物剂量。   慢性毒性反应:目前已有关于大鼠和狗的亚慢性和慢性毒理试验研究结果。狗长期服用维拉帕米≥30mg/kg/日,可导致晶状体和或眼睑出现改变,≥62.5mg/kg/日时引起症状明显的白内障。尚未有人类因服用维拉帕米而促使白内障形成的报道。   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体内外研究均未发现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突变的作用。针对大鼠的长期研究表明未发现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癌作用。每日剂量最高达15mg/kg体重(家兔)和60mg/kg体重(大鼠)时的动物生殖毒性试验研究未发现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畸作用。当药物剂量增大到对妊娠大鼠产生毒性作用,可见大鼠胚胎死亡和胚胎生长迟缓等毒性作用。
    药代动力学
    禁食状态下口服维拉帕米缓释片,其生物利用度与维拉帕米普通片剂相似。90%-92%的维拉帕米被小肠吸收。由于维拉帕米的肝脏首过代谢效应非常明显,本品单次用药的生物利用度仅有22%,重复用药后,生物利用度将提高1.5倍到2倍。禁食状态下单剂口服维拉帕米缓释片240mg后5.21小时内达峰浓度,血浆峰浓度为164ng/ml,AUC0→24为1.478ng·hr/ml,餐后用药,达峰时间为7.71小时,血浆峰浓度为79ng/ml,AUC0→24为841ng·hr/ml。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90%。   维拉帕米及其代谢产物主要通过肾脏途径代谢,其中3-4%为原形药物,约有16%的药物通过大便排泄。口服维拉帕米后,50%的药物将在24小时内排出体外,5天内大约排出70%。对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和正常肾功能患者进行研究发现:肾功能障碍并不影响人体对维拉帕米的代谢。伴有肝硬化的患者,由于口服清除率下降(降低至正常人的30%)以及药物分布容积的增加,药物清除半衰期将会延长(14-16小时)。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因老年患者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且易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故建议老年患者从小剂量开始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盐酸维拉帕米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脐带血中维拉帕米的药物浓度约为母亲血中的20-92%。妊娠期内使用维拉帕米的经验尚不充分。然而,来自妊娠妇女服用的经验资料未表明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畸作用。动物实验证实其有生殖毒性。因此,在妊娠的前6个月不得服用本品。而在妊娠后3个月,只有对母亲和婴儿的益处大于危险,而且必需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盐酸维拉帕米。   哺乳:维拉帕米不能在哺乳期内使用。维拉帕米能通过人类乳汁分泌(乳汁中药物浓度约为母体血浆浓度的23%)。有证据表明盐酸维拉帕米能增加泌乳素的分泌,并导致溢乳。
    药品本位码
    86979541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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