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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剂 型:
片剂(缓释)
品 名:
希优洛 头孢克洛缓释片
通 用 名:
头孢克洛缓释片
作用类别:
规 格:
0.125g*12片
单 位:
盒
生产产商: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32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元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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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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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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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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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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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每次0.375g(1片),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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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 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 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 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 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 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 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 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 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 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 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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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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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及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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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3.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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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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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服用头孢克洛会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泻,并会出现过敏等其它反应。过量处理:应和急救中心联系,按常规药物过量处理,可服用活性碳来减少消化道中的药物吸收,也可用血液透析来减少血液中的药物。
- 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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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本品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氏阳性菌:金葡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细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 革兰氏阴性茵:卡他莫拉氏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酯胺酶的阿莫西林耐药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氏杆菌、淋病萘瑟氏菌。 厌氧菌:痤疮丙酸杆菌、类杆菌(脆弱类杆菌除外)、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 但假单胞菌属细菌,肠球菌属细菌等对本品耐药。
- 药代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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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12人,一次口服本品750mg,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为1.02?0.58小时,血药身浓度为(Cmax)为7.28?1.34mg/L,平均滞留时为2.52?0.39小时。本品在中耳脓液中可达到足够的浓度;在唾液和泪液中浓度高。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25%。给药量的约15%在体内代谢。本品主要自肾排泄,尿药浓度较高;约0.05%自胆汁排泄,胆汁中药物浓度较血药浓度低。另据文献资料报道,一次口服本品750mg,一日2次,无蓄积作用。血液透析能消除部分本品。
-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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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人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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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吸收不良的患者、非经口营养患者、高龄者、全身状况不良患者,要慎重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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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慎用,因本品可透过胎盘,孕妇不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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