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斯平 环孢素软胶囊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环孢素软胶囊
规  格: 10mg*50粒
单  位:
生产产商: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21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新赛斯平 环孢素软胶囊
    通 用 名: 环孢素软胶囊
    规  格: 10mg*50粒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21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胶囊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性状
    本产品为软胶囊,内容物是浅黄色至黄色的油状液体。
    ★适应症
    1.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D)。2.经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症等。
    ★用法用量
    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 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 mg/kg/日,维持剂量2~6 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2.骨髓移植: 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病: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 mg/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 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 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 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 3.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 mg/kg/日,分2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 mg/kg/日,疗程3~6月以上。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 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禁忌
    1、对环孢素过敏者。 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贮藏
    遮光密闭,室温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质量标准
    WS1-(X-144)-2004Z
    注意事项
    1、新赛斯平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 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 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 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药物相互作用
    1、新赛斯平与雌激素、雄激素、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红霉素、酮康唑等合用,可增加新赛斯平的血浆浓度。因而可能使新赛斯平的肝、肾毒性增加。故与上述各药合用时须慎重,应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及新赛斯平的血药浓度。 2、与吲哚美辛等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合用时,可使发生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增加。 3、用新赛斯平时如输注贮存超过10日的库存血或新赛斯平与保钾利尿剂、含高钾的药物等合用,可使血钾增高。 4、与肝酶诱导剂合用:由于会诱导肝微粒体的酶而增加新赛斯平的代谢。故须调节新赛斯平的剂量。 5、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合用。可能会增加引起感染和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危险性,故应谨慎。 6、与洛伐他汀(降血脂药)合用于心脏移植患者,有可能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 7、与能引起肾毒性的药合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如发生肾功能不全,应减低药品的剂量或停药。
    药物过量
    征兆与症状有关新山地明急性过量的资料有限。在口服量高至10克(约150毫克/公斤)时,临床所见的症状相当有限,包括呕吐、瞌睡、头痛、心动过速。在极少数病例中,还伴有可逆性的中度肾功能不全。然而,学龄前儿童经非肠道用药过量曾发生严重的中毒情况。处理对所有病例均作对症治疗和一般支持疗法。在口服后的最初几小时内,催吐和洗胃可能有益,透析和活性炭吸附血液灌流均不能有效地清除环孢素。
    药理毒理
    环孢素胶囊的主药环孢素(也称环孢菌素A)为11个氨基酸组成的环状多肽。本品是一种强效的免疫抑制剂,可逆地特异作用于淋巴细胞。动物实验表明环孢素可延长同种异体器官(皮肤、心脏、肾脏、胰脏、骨髓、小肠和肺)移植的存活时间,抑制细胞介导免疫反应(包括同种异体免疫反应、迟发性皮肤过敏反应、实验性变应性脑脊髓炎、弗氏佐剂性关节炎、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依赖T-细胞的抗体生成)。本品尚能抑制淋巴因子(包括ⅠL-2)的合成和释放、阻断淋巴细胞生长周期中的G0期和G1早期阶段。本品不抑制红细胞生成,亦不影响吞噬细胞功能。使用本品患者与使用其他免疫抑制剂患者相比感染发生率较低。
    药代动力学
    1、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新赛斯平软胶囊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新赛斯平软胶囊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    2、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 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 3、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代谢产物有15种,消除半衰期为10~27小时左右,主要以代谢物经胆汁及粪便排泄,尿中仅0.1%以原药形式排出。
    儿童用药
    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新赛斯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品本位码
    869045200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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