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商品评价:----
品  名: 布洛芬片
通 用 名: 布洛芬片
规  格: 0.1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099
品牌名称: 特一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片剂
    品  名: 布洛芬片
    通 用 名: 布洛芬片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  格: 0.1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099
    品牌名称: 特一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英文名称
    Ibuprofen Tablets
    ★性状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 1/2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不良反应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有效期
    18个月
    ★禁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方法。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品本位码
    86900341001363
    基本医保药品
    医保甲类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