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清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规  格: 1.25g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976
品牌名称: 白云山
    警示语 :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剂  型 : 注射剂
    品  名 : 安的清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通 用 名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作用类别 :
    规  格 : 1.25g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976
    品牌名称 : 白云山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英文名称
    Cefuro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的结晶性粉末。
    ★成份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头孢呋肟钠,其化学名称为(6R,7R)-7-[2-(2-呋喃基)乙醛酰胺基]-3-(羟甲基)-8-氧-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稀-2-羧酸7-(Z)-(O-甲基肟)氨基甲酸脂-钠盐。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及耳鼻喉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2.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4.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5.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6.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7.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道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度)保存。
    ★用法用量
    可深部肌内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肌内注射给药时,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一次,疗程5~10天。对于危及生命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应每6小时使用1.5g剂量。对于细菌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小儿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等。 2.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伪膜性结肠炎等。 3.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性红斑、间质性肾炎、中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斯约综合症。 4.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一过性嗜酸粒细胞增多、一过性的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等,偶见血小板减少。 5.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过性升高。 6.其他: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郁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有效期
    18个月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史患者慎用。 (2)高剂量使用本品时,忌与强利尿剂(如呋塞米)合用。 (3)妊娠早期慎用。
    药理毒理
    头孢呋肟的抗菌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对革兰氏阳性球菌中的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具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又其对细菌产生的一些β-内酰胺酶相对稳定,因此对某些产酶菌亦可有效。
    药代动力学
    肌注本品0.75g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0.40±0.10小时,平均血药峰浓度为25.0(2.97μg/ml,消除半衰期为1.03(0.45小时。据文献报道本品在肌注8小时内的血药平均浓度1.3mg/ml,静注0.75g和1.5g后15分钟血药浓度分别为50和100μg/ml,消除半衰期约80分钟。用药后8小时,89%的原药由肾脏排出。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30%。
    药品本位码
    86900381000975
    基本医保药品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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