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规  格: 15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692
品牌名称: 仁和药业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通 用 名: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规  格: 15袋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692
    品牌名称: 仁和药业
    产  地:
    ★剂  型: 口服混悬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棕榈酸酯盐酸盐。
    英文名称
    Clindamycin Palmitate Hydrochloride for Suspension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状物,气芳香,味甜。
    ★适应症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呆出现药物性皮疹;3.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消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禁忌
    对林可霉素及克林霉素过敏者禁用。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个月
    注意事项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耐药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和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3.功能损害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4.未足月婴儿慎用。5.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6.本品治疗乙型溶液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小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剂、中枢性麻醉剂、阿片类具呼吸抑制作用的镇痛药合用,可使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和呼吸抑制现象加强,而与抗肌松药合用可使抗肌松作用减弱。2.氯霉素和红霉素均可置换或阻止克林霉素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故不宜与本品合用。3.本品与庆大霉素、粘菌素合用,可能使抗菌作用增强。
    药物过量
    小鼠静脉给予该品855mg/kg,大鼠口服或皮注2618mg/kg,都出现大量的死亡,小鼠还观察到痉挛和精神不振。用血液透析法和腹膜透析法均不能有效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药理毒理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抑制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0.4mg/L。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药物自胃肠道迅速吸收水解为克林霉素,吸收率为90%,吸收不受食物影响。约1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极高,达90%以上,T1/2儿童约为2小时,成人约为2.5小时,肝肾功能损害时半衰期可延长。药物吸收后迅速广泛分布于除脑脊液外的全身各组织和体液中,在肝、肾、脾、骨、胆汁和尿液中浓度较高。
    儿童用药
    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服药后有无显著性差异,临床研究并无足够的病例数佐证。然而,其它一些临床试验研究表明:服用大多数抗生素所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肠炎、痢疾,60岁以上患者易发生,而且比较严重,因此,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61~79岁)与年轻患者(18~39岁),口服和静脉给予该品,药代动力学数据无显著性差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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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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