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旨平 非诺贝特胶囊(Ⅱ)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非诺贝特胶囊(Ⅱ)
规  格: 0.1g*12粒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东先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454
    警示语 :
    ★剂  型 : 胶囊剂
    品  名 : 利旨平 非诺贝特胶囊(Ⅱ)
    通 用 名 : 非诺贝特胶囊(Ⅱ)
    作用类别 :
    规  格 : 0.1g*12粒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广东先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454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非诺贝特。
    ★适应症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型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然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贮藏
    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 -200mg的力平之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用一粒,与餐同服 -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质量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YBH20702006
    ★不良反应
    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大多在停药后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其它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  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肌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阳光或人工紫外线下后,仍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 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有效期
    3年。
    ★禁忌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禁止使用: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 3、肾功能不全者(详见警告部分);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类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性反应; 5、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6、儿童禁用。 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在哺乳期不应使用(详见孕期与哺乳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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