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康洗液

商品评价:----
品  名: 皮肤康洗液
通 用 名: 皮肤康洗液
规  格: 50ml
单  位:
生产产商: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45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皮肤康洗液
    通 用 名: 皮肤康洗液
    规  格: 50ml
    单  位:
    生产产商: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45
    ★剂型: 洗剂
    品牌名称:
    产  地:
    英文名称:
    指导零售价:
    作用类别:
    ★成份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地榆,蛇床子,白鲜皮,甘草。
    ★性状
    为棕褐色略黏稠液体,气香。
    ★功能主治
    尚不明确。
    ★用法用量
    急性湿疹:一次适量,外搽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后湿敷,一日2次;用药前,先用清水洗净局部后,用蒸馏水将10毫升药液稀释5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泡药液后置于阴道内,每晚换一次。 妇女阴道病:先用清水冲洗阴道,取适量药液温开水稀释5倍,用阴道冲洗器将药液注入阴道内保留几分钟,每日二次。外用同上。药液按1:50-100的比例稀释后洗局部或全身,可预防皮肤病及性病的传播。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静脉曲张性湿疹不宜用本品。 2.妊娠及月经期禁用。 3.合并重度宫颈糜烂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
    ★有效期
    36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