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规  格: 0.25g*8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33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颗粒剂
    品  名: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作用类别:
    规  格: 0.25g*8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33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成份
    每袋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25克。辅料为:蔗糖。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有效期
    36个月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本品 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 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l~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