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宁颗粒

商品评价:----
品  名: 咳喘宁颗粒
通 用 名: 咳喘宁颗粒
规  格: 15g*9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以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388
品牌名称: 南雪
    警示语 :
    品  名 : 咳喘宁颗粒
    通 用 名 : 咳喘宁颗粒
    规  格 : 15g*9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以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388
    ★剂型 : 颗粒剂
    品牌名称 : 南雪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功能主治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运动员慎用
    ★贮藏
    密封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咽痒,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无汗等表证,舌苔薄白,脉浮或浮紧。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因方中含有麻黄成分。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36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其咨询医师或药师。
    质量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389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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