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健 咳特灵胶囊(瓶装)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咳特灵胶囊
规  格: 有盒/30粒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33
品牌名称: 广州粤华
    警示语 :
    品  名 : 广健 咳特灵胶囊(瓶装)
    通 用 名 : 咳特灵胶囊
    规  格 : 有盒/30粒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33
    ★剂型 : 片剂
    品牌名称 : 广州粤华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贮藏
    密封。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 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