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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规  格: 20mg*14粒
单  位:
生产产商: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510
品牌名称: 特一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通 用 名: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规  格: 20mg*14粒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510
    品牌名称: 特一
    产  地:
    ★剂  型: 胶囊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奥美拉唑。
    ★性状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或本品为肠溶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适应症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用法用量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2.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贮藏
    遮光,密封,干燥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药物对诊断的影响:①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②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①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②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5、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药物相互作用
    1. 应避免与口服咪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及氟康唑等同时使用。 2. 奥美拉唑与克拉霉素联合用药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主要是头痛)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 应避免与地西泮(安定)、苯妥英、华法林、硝苯地平、地高辛、西沙必利、奎尼盯环孢素、咖啡因和茶碱同时使用。 4.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1、用药过量的表现包括:视物不清、意识模糊、出汗、嗜睡、口干、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心动过速或心律不齐等。 2、用药过量的处理:主要为对症和支持治疗。奥美拉唑不易被透析,如果意外过量服用应立即处理。
    药理毒理
    质子泵抑制剂。本品为脂溶性弱碱性药物,易浓集于酸性环境中,因此口服后可特异地分布于胃黏膜壁细胞的分泌小管中,并在此高酸环境下转化为亚磺酰胺的活性形式,然后通过二硫键与壁细胞分泌膜中的H+,K+-ATP酶(又称质子泵)的巯基不可逆性的结合,生成亚磺酰胺与质子泵的复合物,从而抑制该酶活性,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因此本品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胃酸分泌具有强而持久的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后,经小肠吸收,1小时内起效,0.5~3.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持续24小时以上,可分布到肝、肾、胃、十二指肠、甲状腺等组织,且易透过胎盘。通常单剂量生物利用度约35%,多剂量生物利用度增至约60%,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5%~96%,血浆半衰期为0.5~1小时,慢性肝病患者为3小时。本品在体内经肝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系统代谢,代谢物的约80%经尿排泄,其余由胆汁分泌后从粪便排泄。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一般使用本药不需要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
    药品本位码
    86905774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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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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