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规  格: 0.4g*9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139
品牌名称: 三九医药
    警示语:
    品  名: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通 用 名: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规  格: 0.4g*9袋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139
    品牌名称: 三九医药
    产  地:
    ★剂  型: 颗粒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适应症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不良反应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贮藏
    密封、室温。
    ★有效期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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