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商品评价:----
品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规  格: 36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四川康特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155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规  格: 36片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四川康特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155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片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0.3~0.6g,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2g。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不良反应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贮藏
    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药物相互作用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 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长期规律的每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强华法林和其他香豆素类的抗凝作用,因而可增加出血风险;偶尔服用无显著影响。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成人口服本品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l~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药品本位码
    86902176000498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