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语 :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剂 型 :
注射剂
品 名 :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通 用 名 :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作用类别 :
规 格 :
40mg
单 位 :
支
生产产商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47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元
- ★性状
-
本品40mg规格为双室瓶,下室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上室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125mg规格为双室瓶,下室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上室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500mg规格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 ★适应症
-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抗炎治疗
-- 风湿性疾病
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
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 Pasture’s Syndrome)
--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
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 过敏状态
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 眼部疾病
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膜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 胃肠道疾病
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
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effler’s Syndrom)
吸入性肺炎
-- 水肿状态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免疫抑制治疗
-- 器官移植
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
-- 血液疾病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肉注射)
成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
幼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
-- 肿瘤
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
治疗休克
继发于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休克,或因可能存在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常用药是氢化可的松;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泼尼龙)。
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本品?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阅【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
其它
-- 神经系统
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
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
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
--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 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尚不明确。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 ★贮藏
-
未溶解的药品,密闭,15-25℃保存
用所附稀释液溶解所得的溶液可在室温(15-25℃)下贮藏48小时。
- ★用法用量
-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30mg/kg,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阅【注意事项】)。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抗炎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 g/天,静脉注射,用1、2、3或4天
- 1 g/月,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做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Solu-Medrol? 250mg。在给予首剂Solu-Medrol[sup]?[/sup]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给予250mg Solu-Medrol?,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 Solu-Medrol?。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
[u]对于在损伤3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u]初始剂量为每公斤体重30mg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u]对于在损伤3~8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u]初始计量为每公斤30mg甲波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种,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47小时。
[u]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u]并且应在心电图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不到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其它适应症
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依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泼尼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格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
关于使用双室瓶的指导
1.按下塑料推动器,使稀释液流入下层瓶室。
2.轻轻摇动药瓶。
3.除去塞子中心的塑料袢。
4.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顶部橡皮头。
5.将针头垂直插入橡皮头中心直至可以见到针尖,倒转药瓶并抽取药液。
关于使用小瓶的指导
在无菌的环境下将稀释液加入含无菌粉末的小瓶。只可使用特殊的稀释液。
制备输注溶液
首先按指示制备溶液。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甲泼尼龙;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物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与5%葡萄糖水溶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与0.45%氯化钠的混合液混合。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 ★质量标准
-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00424
- ★不良反应
-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副反应。尽管在短期治疗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
感染和侵袭:感染、机会性感染。
免疫系统异常:药物过敏,(包括类似严重过敏反应或严重过敏反应 ,伴有或不伴有循环虚脱、心脏停搏、支气管痉挛)。
内分泌异常:类库欣综合征、垂体功能减退症、类固醇停药综合征。
代谢和营养异常:葡萄糖耐量受损、低钾性碱中毒,血脂异常、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钠潴留、体液潴留、负氮平衡(由蛋白质分解造成)、血尿素氮增高、食欲增加(可能会导致体重增加)、脂肪过多症。
精神异常:情感障碍(包括情绪不稳定、情绪低落、欣快、心理依赖、自杀意念)、精神病性异常(包括躁狂、妄想、幻觉、精神分裂症[加重])、意识模糊状态、精神障碍、焦虑、人格改变、情绪波动、行为异常、失眠、易激惹。
神经系统异常:颅内压增高(可能出现视神经乳头水肿[良性颅高压]、惊厥、健忘、认知障碍、头晕、头痛。
眼部异常:眼球异常、青光眼、白内障。
耳和迷路异常:眩晕。
心脏异常:充血性心力衰竭(易感患者)、心律失常。
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
呼吸系统、胸和纵隔异常:呃逆。
胃肠道异常:胃出血、肠穿孔、消化道溃疡(可能出现消化性溃疡穿孔和消化性溃疡出血)、胰腺炎、腹膜炎、溃疡性食管炎、食管炎、腹痛、腹胀、腹泻、消化不良、恶心。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性水肿、外周水肿、瘀斑、瘀点、皮肤萎缩、条纹状皮肤、皮肤色素减退、多毛、皮疹、红斑、瘙痒、荨麻疹、痤疮、多汗症。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骨坏死、病理性骨折、发育迟缓(儿童)、肌肉萎缩、肌病、骨质疏松症、神经病性关节病、关节痛肌肉痛、肌无力。
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月经失调。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情况:愈合不良,注射部位反应、疲劳、不适。
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基酸转氨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眼内压升高、糖耐量降低、血钾降低、尿钙增加、皮试反应抑制。
损伤、中毒和操作并发症:肌腱断裂(特别是跟腱)、脊椎压缩性骨折。
- ★有效期
-
24个月
- ★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全身性霉菌感染的患者。
·已知对甲泼尼龙或者配方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鞘内注射途径给药的使用。
禁止对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类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相对禁忌症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阅【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为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应尽可能将本品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