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必得 布洛芬咀嚼片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布洛芬咀嚼片
规  格: 0.2g*1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18
品牌名称: 中美史克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片剂
    品  名: 芬必得 布洛芬咀嚼片
    通 用 名: 布洛芬咀嚼片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  格: 0.2g*1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18
    品牌名称: 中美史克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英文名称
    Ibuprofen Chewable Tablets
    ★性状
    本品为橙色袋斑点圆形片。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适应症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贮藏
    25℃以下干燥处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3岁儿童 一次2片;4-6岁儿童 一次3片;7-9岁儿童 一次4片;10-12岁儿童 一次5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1.对本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品本位码
    86900969000236
    基本医保药品
    非医保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