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恩 布洛芬混悬滴剂(婴幼儿)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布洛芬混悬滴剂
规  格: 20ml:0.8g
单  位:
生产产商: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0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剂  型: 口服混悬剂
    品  名: 托恩 布洛芬混悬滴剂(婴幼儿)
    通 用 名: 布洛芬混悬滴剂
    作用类别:
    规  格: 20ml:0.8g
    单  位:
    生产产商: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0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性状
    本品为粉红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成份
    布洛芬
    ★适应症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贮藏
    密封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lO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1. 6月以下儿童,应遵医嘱。 2. 年龄在6-11月,体重5.5-8.0kg的,每次1滴管(1.25ml)。 3. 年龄在12-23月,体重8.1-12.0kg的,每次1.5滴管(1.875ml)。 4. 年龄在2-3岁,体重12.1-15.9kg的,每次2滴管(2.5ml)。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部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 使 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药物相互作用
    1、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2、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药物过量
    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药理毒理
    本品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据报道,本品口服易吸收服药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本品在肝内代谢,T1/2沩1.8-2小时。60%-90%经肾由尿排出,100%于24小时内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