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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卡托普利片
通 用 名:
卡托普利片
规 格:
25mg*100片
单 位:
瓶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465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片剂
指导零售价:
元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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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5NO3S
分子量:217.29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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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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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血压。
(2)心力衰竭。(心力衰竭又称“心肌衰竭”,是指心脏当时不能搏出同静脉回流及身体组织代谢所需相称的血液供应。往往由各种疾病引起心肌收缩能力减弱,从而使心脏的血液输出量减少,不足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症状和体征。)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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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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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较常见的有:
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③咳嗽;
④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④心率快而不齐;
⑤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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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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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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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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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重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②骨髓抑制;
③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④血钾过高;
⑤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⑥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⑦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忽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①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②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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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高,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
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
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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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 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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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毒理: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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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吸收率在75%以上。口服后15分钟起效,1~1.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持续6~12小时。血循环中本品的25%~30%与蛋白结合。半衰期短于3小时,肾功能损害时会产生药物潴留。降压作用为进行性,约数周达最大治疗作用。在肝内代谢为二硫化物等。本品经肾脏排泄,约40%~50%以原形排出,其余为代谢物,可在血液透析时被清除。
本品不能通过血脑屏障。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可以通过胎盘。
-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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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 老人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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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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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能通过胎盘。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3)孕妇吸收ACE 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 药品本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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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04568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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