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宝泰康颗粒

商品评价:----
品  名: 小儿宝泰康颗粒
通 用 名: 小儿宝泰康颗粒
规  格: 2.6g*18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原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598
品牌名称: 健民集团
    警示语 :
    品  名 : 小儿宝泰康颗粒
    通 用 名 : 小儿宝泰康颗粒
    规  格 : 2.6g*18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原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98
    ★剂型 : 颗粒剂
    品牌名称 : 健民集团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岁以下每次2.6g,1岁至3岁每次4g,3岁至12岁每次8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小超过20℃)。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36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清咨询医师或药师。
    质量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十册ws-051 (Z-ll) -95 (Z)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