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扑热息痛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规  格: 0.3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554
品牌名称: 特一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片剂
    品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扑热息痛)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片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  格: 0.3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554
    品牌名称: 特一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Tablets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成份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 聚乙烯 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肠刺激小,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血小板减少症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有可能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有效期
    36个月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对孕妇应考虑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艮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 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品本位码
    86900341001509
    基本医保药品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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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