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氨基比林针/安痛定针)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规  格: 2ml*1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824
品牌名称: 新华
    警示语: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剂  型: 注射剂
    品  名: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氨基比林针/安痛定针)
    通 用 名: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作用类别:
    规  格: 2ml*1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824
    品牌名称: 新华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英文名称
    Compound Aminopyrine and Barbital Injection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毫升含氨基比林50mg,安替比林20mg,巴比妥9mg。
    ★适应症
    主要用于急性高热时的紧急退热,对发热时的头痛症状也有缓解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2ml(1支),或遵医嘱。在监护情况下极量为一日6ml(3支)。2岁以下:一次0.5-1ml;2-5岁:一次1-2ml;大于5岁:一次2ml。本品不宜连续使用。
    质量标准
    国家药监局标准WS-10001-(HD-1327)-2003
    ★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大汗淋漓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抢救。 2.粒细胞缺乏,紫癜,有时急性起病。 3.皮疹、荨麻疹、表皮松解症等。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1.对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用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肌内注射前应向病人询问是否有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过敏性体质者亦应慎用。 2.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长期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损坏等严重中毒反应。 4.呼吸系统有严重疾病及呼吸困难者慎用本品。 5.体弱者慎用。 6.本品仅对症治疗,在解除高热症状后应对因治疗,在应用本品无明显效果时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避免盲目大量应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巴比妥有抑制呼吸中枢作用,对能抑制呼吸的药物有加强作用,如硫酸庆大霉素等,应禁止同时应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氨基比林和安替比林同属于吡唑酮类解热镇痛药, 能抑制下视丘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恢复体温调节中枢感受神经元的正常反应性而起退热作用;同时还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而起镇痛作用。氨基比林并能抑制炎症局部组织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稳定溶酶体膜,影响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合用巴比妥,可加强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氨基比林t1/2为1-4小时,大部分在肝内去甲基成为4-氨基安替比林,再经乙酰化变成N-乙酰氨基安替比林,自尿中排出。 安替比林t1/2 约12小时,肝中代谢羟化,与葡萄醛酸结合在尿中排出,约5%为原形从尿中排出。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肝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品本位码
    86904187000481
    基本医保药品
    非医保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