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胶囊

商品评价:----
品  名: 连花清瘟胶囊
通 用 名: 连花清瘟胶囊
规  格: 0.35g*48粒
单  位:
生产产商: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品牌名称: 以岭
    警示语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 连花清瘟胶囊
    通 用 名 : 连花清瘟胶囊
    规  格 : 0.35g*48粒
    单  位 :
    生产产商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3
    ★剂型 : 胶囊剂
    品牌名称 : 以岭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和粉末,味微苦,气微香。
    ★功能主治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