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语 :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剂 型 :
口服溶液剂
品 名 :
利培酮口服溶液
通 用 名 :
利培酮口服溶液
作用类别 :
规 格 :
30ml:30mg
单 位 :
瓶
生产产商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05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元
- 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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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peridone Oral Solution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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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液体。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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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为:利培酮。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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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敌视)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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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保存,勿冷冻。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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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治疗来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口服: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据个体需要,剂量可逐渐加大到一次1-2mg,一日2次.临床用药,请遵医嘱.服药方法:1.将药瓶的瓶盖下压的同时逆时针旋转,取下瓶盖。(图1)2.将取样器插入已开盖的药瓶中。(图2)3.握住取样器下端的圆环,同时握住上端圆环向上拉出至所需服用药量处.(图3)4.握住取样器下端的圆环,将整个取样器从药瓶中取出。(图4)5.向下按取样器上端圆环将其中口服液全部推入非酒精饮料中(茶水除外)。6.拧紧药瓶的瓶盖。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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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 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9、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10、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1、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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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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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哺乳期妇女,已知对本药过敏的患者以及15岁以下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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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癫痫、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治疗期间避免驾驶等精密操作。详细见下。妊娠C类。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本药,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和用量)。由于本药的α-阻断活性,尤其在药物初用期,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会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老年患者及肾功能不全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起始剂量应减半,随后的剂量增加也应减半。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药,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用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本药。服用本药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本药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病人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病人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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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强抗高血压药的作用,可拮抗多巴胺类药的作用,增加奎尼丁、华法林等药的毒性反应。吩噻嗪类药、三环抗抑郁药、β阻滞药等可升高本品血药浓度。详细见下。鉴于本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本药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酰胺咪嗪会降低本药之活性成份的血浆浓度。其它的肝酶诱导剂也会有相似的作用。一旦停止使用酰胺咪嗪或其它肝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本药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酚噻嗪、三环抗抑郁药和一些β-阻断剂会增加利培酮的血药浓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当和其它与蛋白高度结合的药物一起服用时,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从血浆蛋白的相互置换。
-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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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所报道的过量时的症状和体征均为其药理作用的延伸所致,包括嗜睡和镇静、心动过速和低血压,以及锥体外系症状。曾有一例同时患有低钾症的患者服用了360mg的本药,结果出现了QT延长。治疗急性过量时,应使用多种措施进行解救。建立并维持气道通畅,确保足够的氧气和良好的换气;洗胃(若患者意识丧失应插管进行)后应再服用活性炭和轻泻剂,并应立即进行心血管监测,其中包括连续的心电图监测,以发现可能出现的心律失常。本药无特异的拮抗剂,因此,应采用正确的支持疗法。对低血压及循环衰竭可采用静脉输液,或给予拟交感神经药等适当措施加以纠正。出现严重的锥体外系症状时,则应给予抗胆碱药,在病人恢复前应持续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及监护。
- 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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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苯并异噁唑衍生物,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其活性成份利培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选择性单胺能拮抗剂,它与5-羟色胺能的5-HT2受体和多巴胺能的D2受体有很高的亲和力。利培酮也能与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并且以较低的亲和力与H1-组胺能受体和α2-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利培酮不与胆碱能受体结合。利培酮是强有力的D2拮抗剂,可以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但它引起的运动功能抑制,以及强直性昏厥都要比经典的抗精神病药少。对中枢系统的5-羟色胺和多巴胺拮抗作用的平衡可以减少发生锥体外系副作用的可能,并将其治疗作用扩展到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和情感症状。
- 药代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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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后Tmax1~2h,食物不影响其吸收,首过效应明显,生物利用度约60%,PB约88%,在血浆代谢为活性产物9-羟基利培酮,原形药T1/2约3h,活性代谢物T1/2约24h。详细见下利培酮经口服后可被完全吸收,并在1-2hr内达到血药浓度峰值。食物不影响利培酮的吸收,因此利培酮与食物同服与否均可。利培酮部分代谢成9-羟基-利培酮,后者与利培利酮有相似的药理作用。二者共同构成抗精神病的活性成份。精神病患者口服利培酮后,该药的消除半衰期为3hr左右,9-羟基-利培酮以及抗精神病的有效成份的消除半衰期为24hr。大多数病人可在一日内达到利培酮的稳态,而9-羟基-利培酮达到稳态要经过4-5日。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利培酮的血浆浓度与剂量成正比。利培酮在体内可迅速分布,分布容积为1-2L/kg。在血浆中,利培酮与球蛋白和α1-酸性糖蛋白结合。利培酮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8%,9-羟基-利培酮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77%。用药一周后,70%的药物经尿液排泄,14%的药物经粪便排泄。经尿液排泄的部分中,35%~45%为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其余的为非活性代谢物。单剂量研究表明,在老年患者和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利培酮血浆浓度较高,清除速度较慢,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药浓度是正常的。
-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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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禁用。
- 老人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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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5mg或更低,一日2次,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一次0.5mg,一日2次,直至一次1-2mg,一日2次。老年人对利培酮的耐受性良好。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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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C类。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