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天王 壮骨麝香止痛膏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壮骨麝香止痛膏
规  格: 7cm*10cm*4贴
单  位:
生产产商: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461
品牌名称: 国光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国光天王 壮骨麝香止痛膏
    通 用 名: 壮骨麝香止痛膏
    规  格: 7cm*10cm*4贴
    单  位:
    生产产商: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461
    ★剂型: 橡胶膏剂
    品牌名称: 国光
    产  地:
    英文名称:
    指导零售价:
    作用类别: 骨伤科用药非处方药药品。
    ★成份
    人工麝香、伤湿止痛流樟脑、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功能主治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有效期
    36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质量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2689-97-2006
    药品本位码
    86901061001084
    基本医保药品
    医保乙类
    产品描述
    4贴/袋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